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成立日期是1998年。
1978年,国家医药管理局成立。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国务院主管药品监督的行政执法机构。
2003年3月,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继续行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并负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
扩展资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机构改革:
2013年3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合食安办、药监、质检、工商相应职责,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无缝监管。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人民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里面也是有公务员编制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4号)规定,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药监局全名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是属于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性质的。其职责包括:
1、综合和规划财务司,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2、政策法规司,研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药品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技术指导原则,拟订并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4、药品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5、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拟订并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
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组织拟订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拟订并指导实施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7、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
8、科技和国际合作司,组织研究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审评、检查、检验的科学工具和方法,研究拟订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9、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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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不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国)的成立日期是什么-》内容很有帮助